盐城新材料产业园9#、14#厂房项目跟踪审计 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9-3-6
发布者:海瀛集团

         盐城新材料产业园9#、14#厂房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符合本工程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投标的申请人均可参加该工程投标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新材料产业园9#、14#厂房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2.工期要求:根据工程形象进度

3.招标内容和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盐城新材料产业园9#、14#厂房项目跟踪审计。本项目9#厂房占地面积:3506.6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212.18平方米;14#厂房占地面积:4670.2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539.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751.62平方米。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且为2015—2017年度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结果AAAA级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未因业务质量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受到相关部门处理处罚。

3. 拟派人员的要求

拟派人员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即按以下要求,至少应配备5名相关专业的造价人员,包含土建(装饰)、安装专业):

①项目负责人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②土建、安装专业的造价工程师各1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③项目组其它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必须是本单位在岗在职员工,人员配备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

4.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8. 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收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中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发生变更的,开标前必须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未按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六、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请申请人于2019年3月1417时00分前凭公司介绍信到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解放南路金鹰新天地2#楼715室。周雷明:15295318333)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八、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招标人(公章):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范云钟

联系电话:19952882790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周雷明

联系电话:0515-8370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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