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亭湖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EOD)-亭湖区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及集中居住点管网铺设项目一期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3-4-26
发布者:海瀛集团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亭湖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EOD)-亭湖区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及集中居住点管网铺设项目一期设计服务以亭政发【2023】5号盐城市亭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23年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任务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盐城市辰瀛环保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人: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盐城市辰瀛环保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EOD)-亭湖区自来水老旧管网改造及集中居住点管网铺设项目一期设计服务。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4、项目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5、设计周期:总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发包人提交设计方案,方案经发包人认可后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并报评审,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并提交相应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能直接满足施工要求)。

6、设计内容:主要包含但不限于按包括设计所需的现状管网调查工作(符合项目设计任务书要求)、项目实施方案, 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施工期间的设计变更及后续相关工作)以及设计文件的汇总上报、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和经济性审查、设计概算、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并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包括电子版),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7、工程规模:本次估算投资为1700万元,涉及新兴镇、便仓镇、南洋镇、盐东镇、黄尖镇等;涉及自来水管道99.4km,管径为 DN100~DN300;DN300 管道 5210 米,DN200 管道 11100 米,DN150 管道 16550 米,DN100 管道 66570 米,其中新兴镇涉及管道 46.7km、便仓镇涉及管道 14.1km、南洋镇涉及管道 18.3km、盐东镇涉及管道 14.6km、黄尖镇涉及管道 5.7km,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规模及招标内容进行调整的权利。

8、质量标准:合格,国家有关设计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合格等级及规范要求,最终全部设计成果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中标人负责图纸送审、对接和修改)。

9、质量目标: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达到相关设计标准的同时,其工程造价指标合理、科学,能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类别和等级: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且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设计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1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设计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在投标人单位近半年内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须提供缴费记录证明(扣除招标公告发布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例:如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则需提供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至少连续6个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6、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7、信誉要求:

7.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7.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7.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8、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设计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6日(上午08:30-11:30,下午2:30-6:00)。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请申请人于规定时间内,每日上午8:30时至11:45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投标申请人报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到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联系人:徐女士,联系电话:0515-88382020,联系地址:盐城市亭湖区范公中路89号嘉元广场东区北栋17层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工本费:现金300元,售后不退。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统一为人民币5000元整,保证金采用现金缴纳的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现金方式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非中标候选人当场退回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待签定合同后退还。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许退还。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履约担保或者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保函、保险公司保险单,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足额提交,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八、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九、本项目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行为严重的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一、本公告发布于:

本招标公告在http://haiyingsy.com/、https://www.tinghu.gov.cn/col/col32447/index.html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市亭湖区水利局、盐城市辰瀛环保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195170776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建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区范公路89#嘉元广场东区幢北17楼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515-88221721、13961996209 电子邮箱:7983042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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