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材料产业园正式用电(新建与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的补充说明

发表时间:2022-4-30
发布者:海瀛集团

关于新材料产业园正式用电(新建与改造)工程监理服务的补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3.2投标报价中:“3.2.1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3.2.2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结算时,总价不做调整。”

现调整为“3.2.1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

3.2.2投标报价应包含在监理服务期内完成本招标文件所列监理范围全部监理工作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中标价作为合同暂定价。

注:(1)最终监理费结算价款=收费基准价结算价(建安工程费最终审定价)*中标费率-扣罚费用。其中,中标费率=中标价/1500万元 *100%。

(2)本次监理服务项目如因特殊原因停止或长时间暂停,则合同也自动终止并结清已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用。计算方法:已完成工作量的服务费=已完成工程量结算价×中标费率-扣罚费用,其它费用不予计算。”

2、其他不变。


招标人: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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