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港家园红线外电力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20-11-4
发布者:海瀛集团

1.招标条件

鑫港家园红线外电力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自筹 ,出资比例为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招标范围及要求

2.1项目名称:鑫港家园红线外电力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2.2工程地点:盐城市环保科技城境内。

2.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800万元,监理费约10万元。

2.4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与工程施工工期同步,具体服务按照工程建设进度要求确定。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鑫港家园红线外电力工程的监理服务,委托工程监理的范围及内容、时限与工程施工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范围相一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质量、进度、安全和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及合同管理等有关工作。

2.6监理目标:

(1)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2)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3)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

(4)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5)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其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同时投标人须是盐城供电公司的《江苏省盐城地区2019年度10(20)kV及以下业扩接入工程-监理入围服务商名录》之内单位。

3.1.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中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本条特指以下三种情况):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4)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人员配备不得低于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要求的最低配备标准。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在监工程监理规划监理人员进退场计划要求。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要求配备到位。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盐城市市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亭湖区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5、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现金当场递交。投标人提交的保证金必须密封。如在开标过程中,不论何种原因有投标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投标的,则没收其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确认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情况下可当场退还。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申请人于2020 年11月8日前携带单位介绍信至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领取招标文件,未按约定要求领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

本项目招标文件工本费为300元,售后不退。

7、 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8、 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发现有挂靠嫌疑,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9、 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盐城环保科技城

联系人:范云钟         联系电话:0515-69026789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800510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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