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港家园安置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2019-9-30
发布者:海瀛集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鑫港家园安置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服务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实施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鑫港家园安置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服务项目

2.2招 标 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3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项目地点:盐城市环科城境内

2.5标的额:约 9 万元。

2.6检测要求:按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消防设施设备检测,出具的服务成果(检测报告)须符合国家规范等要求,并保证根据该服务成果(检测报告)能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同时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取得相关批准文件。 

2.7实施周期:合同签订后按招标人要求的规定时间内检测完毕,并出具符合国家规范等要求的有效的检测报告。 

2.8招标范围:鑫港家园安置小区消防设施设备检测服务项目,含鑫港家园安置小区的所有楼层消防设备检测服务,建筑面积约110000平方米,本次消防检测服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消火栓给水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防排烟系统(含电动开窗机)、消防供电配电、应急广播系统或警报装置、防火门及防火卷帘防火分隔阻火系统、消防通讯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消防电梯等涉及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消防系统工程,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根据项目进展要求组织消防验收、资料报审、验收过程中的问题与矛盾协调,直至盐城市消防支队验收合格出具相关验收合格证明书,相关费用在投标报价中一

并考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江苏省公安厅消防局核发的《江苏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消防技术服务类别为:建筑消防设施检测)。

3.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在册在职职工,并具备消防检测中介服务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5 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6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或被列入环科城黑名单的,在公示期间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3.7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与分包。

3.8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3.9本招标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仟 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信封密封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交招标人核验,未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一般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交纳后无息退还。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缴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缴纳至招标人账户。项目检测服务结束后无息退还。

6.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6.1本项目不需报名,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须携带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以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于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9月10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2:30-6:00,节假日休息)到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联系人:李晓龙,联系电话:15380542716】招标代理部服务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6.2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售后不退)。

6.3开标时间:2019年10月11日15:00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haiyingsy.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次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http://www.haiyingsy.com)、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其他

9.1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9.2项目严禁挂靠、转包、分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分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海瀛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盐城市环保产业园众创中心   

        联系人:范主任

        联系电话:13851026399

       招标代理: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钱江财富广场东区B座9楼904室

       联系人:李晓龙

       联系电话:15380542716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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